一、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招生和毕业生(含研究生)就业方面的政策、制度及相关文件。
二、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发展规划,编制、报批、落实年度本科招生计划,做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及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。
四、协助教务处、学生处等部门做好本科新生报到、生源信息分析、统计、管理等工作。
五、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。
六、负责制订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七、负责做好学校毕业生(含研究生)就业方案编制、审核及毕业生派遣等工作。
八、负责做好毕业生(含研究生)就业信息搜集、就业市场建设与开拓工作。
九、负责做好毕业生(含研究生)就业指导、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等工作。
十、负责编制学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。
十一、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做好毕业生(含研究生)就业信息核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协调指导学院相关工作。
十四、做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及党建工作。
十五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处机构设置:
综合办
招生办
就业指导中心(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中心)
处领导职责分工
处长
1.主持部门全面工作,分管综合办公室;
2.负责部门人员调配、财务管理、经费的预算及调控;
3.负责对外联络工作;
4.制定、分解和落实部门目标任务;
5.负责审核以部门名义起草的文件、材料和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协议;
6.负责部门的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;
7.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;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副处长(招生)
1.协助处长处理部门日常及对外联络工作;
2.负责各类招生政策、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组织实施;
3.负责各种类型考试招生方案的拟定、审核及发布;
4.负责招生宣传方案的制订及落实工作;
5.负责全校各类招生计划的制定及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;
6.负责目标考核中招生工作部分的审核;
7.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;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处长(就业)
1.协助处长做好就业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;
2.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;
3.负责制订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;
4.负责做好学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就业指导、就业教育、就业服务、就业帮扶工作;
5.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、就业基地建设工作;
6.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,负责就业质量报告、就业总结、宣传等材料的审核;
7.负责就业目标任务分解、落实与考核;
8.负责协调、指导各学院做好就业工作;
9.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;
10.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;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